在企業日常營運或公司買辦採購時,「全聯的統編問題」經常讓許多財會人員與上班族感到困惑。網路上常有人問:「全聯的統編是不是都是一樣的?」為什麼有時候查到的是 16740494,但買完東西拿到的發票上,賣方統編卻又截然不同?
其實,答案**既是一樣的,也是不一樣的**。這完全取決於您與全聯的「交易情境」。這篇文章將為您破除迷思,深入解析全聯總公司與各分店的統編運作機制,讓您未來無論是請款還是報帳都能輕鬆過關。
破除迷思:全聯的統編到底是不是同一個?
要搞懂全聯的統編,我們必須先區分「全聯作為買方」還是「全聯作為賣方」。以下表格為您快速釐清兩者的核心差異:
| 交易情境 | 全聯的身分 | 使用的統編 | 適用對象與用途 |
|---|---|---|---|
| 供應商交貨請款 | 買方 (進貨) | 統一為 16740494 | 企業供應商開立發票給全聯總公司請款時使用。 |
| 門市採購報帳 | 賣方 (銷貨) | 各分店皆不同 | 公司員工至全聯門市購買中元普渡或辦公用品,索取的發票上顯示的賣方統編。 |
情況一:供應商請款用的「總公司統編」
如果您是全聯的合作供應商,負責供貨給全聯的物流中心或門市,當您需要開立公司發票向全聯請款時,對象是「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」總部。這時候,所有的發票買方統一編號都是相同的:16740494。這有助於全聯總部集中管理全台的稅務與進項扣抵,簡化 B2B 之間的財務作業流程。
情況二:公司買辦報帳用的「分店獨立統編」
如果您是一般公司行號的員工,受命前往全聯門市購買辦公室零食、拜拜用品,並需要在結帳時「打統編」回去報帳,這時您會發現:每一家全聯分店發票上的「賣方統編」都不一樣!
為什麼各家全聯分店統編都不一樣?
根據台灣的稅法規定,連鎖零售業在不同地點開設實體門市時,必須向當地的國稅局辦理「營業稅稅籍登記」。雖然各分店都隸屬於全聯實業,但為了方便地方政府稽徵營業稅,每一間門市(例如:全聯信義店、全聯澎湖店)都會被配發一個獨立的統一編號。
因此,當您將發票交給公司會計報帳時,發票上的賣方統編顯示為該分店的專屬號碼是完全正常且合法的,無須擔心報帳會被退回。
如何查詢特定全聯門市的分店統編?
如果您公司的會計部門需要確認某筆發票的賣方統編是否正確,或者您需要事前查詢特定門市的資訊,可以透過以下三種方式進行確認:
- 直接查看紙本/電子發票明細:最準確的方式就是查看您消費當下取得的發票(或 PX Pay/全支付載具內的電子發票紀錄),上方會明確印有該門市的「賣方統一編號」。
- 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:若您知道該分店的確切名稱(如: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OO分公司),可至經濟部系統查詢其設立的統編。
- 致電門市詢問:透過全聯官網的「門市搜尋」功能找到該店電話,直接致電詢問店員或值班經理,他們都能提供準確的門市統編。
常見問題 (FAQ)
開立發票給全聯請款,統編要寫多少?
若您是供應商要向全聯請款,買方請填寫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總公司統一編號:16740494。
去全聯買東西報帳,為什麼發票上的統編不是 16740494?
因為台灣稅法規定實體門市需獨立設立稅籍。您在門市消費拿到的發票,上面顯示的是該「分店」專屬的賣方統編,這對於公司報帳來說是完全合法且正常的,請安心交給會計處理。
在全聯結帳忘了打統編,可以補打嗎?
可以的。請攜帶原發票(若為電子載具請出示 APP 紀錄)及購物明細,在規定的天數內回到「原消費門市」的服務台,請人員協助作廢原發票並重新開立有統編的發票。



